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是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对体检合格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考生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录满情况下依次调整至下一志愿。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 已被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录取通知书寄发: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