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十一、普通类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成绩相同(同分末段)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时,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优先录取,当每个专业录满时,按志愿顺序从低分到高分调剂专业。
4、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5、男女比例要求,除报考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它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根据用人单位要求)
十二、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体育类录取规则为专科课(术科)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底录取。
3、学院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