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顺序,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顺序由高向低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不能满足第一专业的,按第二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按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办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体育、艺术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术科)成绩,如专业课(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