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今年招生专业分别是护理(3+2)高本贯通、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医康复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针灸推拿、口腔医学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实施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2、学校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分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依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理综、语文,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综、数学。
3、对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在调档及安排专业时均予以承认。
4、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5、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男女比例无特殊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