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我校录取的规则:
1. 各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批次、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我校生源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自主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非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今年后再根据学生在校成绩绩点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6. 本科英语语言类专业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合格及以上(不进行口试测试省份则不受等级和分数限制)。
二、对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退档后所进行的征集志愿录取,我校根据实际缺额计划数按100%比例投档。若征集志愿生源仍出现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申请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综合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对今年实行“3+3”和“3+1+2”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在进行专业填报时需根据我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科目组)填报,且不同的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调剂。
四、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