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高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录取规则如下:
在各省级招办投档前,由我校和各省级招办协商设定投档比例,设定依据为各省级招办所发布的相关招生工作文件,最终设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投档比例上限。
1.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对考生按照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对于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科目排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对于文理不分科的省份,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
对于上海市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对于外省市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编导类考生:
综合成绩=50%×艺术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2)表演类考生:
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当考生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对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3)除编导类和表演类的其他艺术类考生: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如考生所在省份按照本省规定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投档,我校将不再另行计算综合成绩,直接参考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二、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卷面满分的50%,才可被录取到该专业。
三、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四、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五、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相应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按照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