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本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本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3. 对达到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 非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投档成绩排序后,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本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五、“高本贯通”专业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方具备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