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及相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依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工作。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总分相等者按照语、数、英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专业测试,合格者可报考。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的计分方法排序,总分相同时,首先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