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教学使用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文理兼收。
第十八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口生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参照当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的投档原则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