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
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四条 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凡进档考生均按考生第一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报考志愿第一专业的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学生专业课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可在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网站上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