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汉口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汉口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调阅考生电子档案的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照该省市公布的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美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湖北省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照省级考试单位要求,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被录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省外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须达到我校专业合格成绩,在文化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继续同分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按该省有关政策执行,如所在省份没有明确规定,则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50%的比例录取,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类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100分,是否参加口语测试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首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报考我校文/理科专业考生,如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校英语专业考生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以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在部分省份开展面试选拔,凡取得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经高考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文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高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