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武昌工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校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的,调档比例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若无相关规定,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文科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十二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依次比较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艺术文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艺术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分数。
第十三条 学校组织过摄影、书法学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使用武昌工学院摄影、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均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若无相关规定,参照本章程第十二条执行。
第十四条 体育教育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依次比较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体育文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体育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分数。
第十五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细则。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