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武昌首义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武昌首义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不设专业级差,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
第八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除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未组织非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的省份,则认可同层次同专业其他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一条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他所有专业不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作限制。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