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仙桃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仙桃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下,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和优录政策,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录取(退档)规则,公平公正地录取(退档)按规则进档的考生。对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的录取工作,按各改革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改革省(市)公布的要求为准。
第十七条 专业分档时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本校各专业文理兼收,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以英语为主。除教育主管部门明文规定不允许调换专业外,新生入学报到时按学校规定,有一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调整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录取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本人的录取状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信息填写不详或更改,致使通知书无法投递或迟递而错过报到期,由考生本人负责。录取期间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新生必须按时报到,无故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