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录取规则设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十九条 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第二十一条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