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13条 考生录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
第14条 所有专业对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不加试。
第15条 按投档规则投进学校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
第16条 充分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专业的,新生报到时可以有一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调整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17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