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三)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则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空额计划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来考生(专业成绩达生源省美术类省考专科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艺术类专科批次线)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以文化分高优先录取。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五)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学校不限定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