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我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我校认可今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录取规则排序。
第十九条 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批,今年我校大数据与会计(原“会计”)专业与湖北科技学院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今年,我校单招工作按照湖北省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执行(另行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