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长沙理工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今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二十二条 新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以及我校按要求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