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湖南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湖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生源省考生志愿填报结构确定学校的投档比例,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不高于1:1.05,其他的志愿结构投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如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退档。 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以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高低录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若投档生源不足,按照生源省份录取政策进行征集志愿,我校将按照公布的缺额计划择优录取。若征集志愿录取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使用。
第二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体育类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二)录取规则:
(1)招生认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文化和专业统考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考成绩*70%);
(2)艺术类专业考生仅招收文科考生,新高考改革省市仅招收历史首选科目考生。不区分艺术文、理科的省份除外(如江西、甘肃、贵州等省均不区分科类)。具体事宜详见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省外体育考生文化上线,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女生,其次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在湖南省按文化+专业统考分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为确保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对于以下专业,建议身体素质达不到用人单位需求的考生慎重报考。
(1)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2)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形体端正,没有残疾。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