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长沙医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长沙医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新高考改革省(市、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选考科目要求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七条 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学校对于已投档的考生,采用“投档分优先,遵从考生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清”),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根据行业的特殊性,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一般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九条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我校承担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任务。该计划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录取,学生须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规定与当地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学校方可录取。
第十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一条 我校原则上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可通过网址http://www.csmu.edu.cn或微信公众号“长沙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