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规则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生源省份政策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学校认可其优惠加分,并参照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我校相应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投档成绩高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语文成绩高者、数学成绩高者。
第十四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以及我校按要求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