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具备高考报名资格,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对口高考生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通过湖南省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的官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等方式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或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第二十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