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优搜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今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今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依据,按照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或历史类、物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今年,完成双方学院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同时获得双方院校颁发的大专文凭。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前两年课程后,自愿申请赴加拿大航空学院完成第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同时获得双方院校颁发的大专文凭。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结构修理、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是与加拿大卡纳多文理科学院合作办学的专业,合作方式为2+1模式,学生修完教学培养计划中双方互认学分的课程,经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予以颁发大专学历证书,加拿大卡纳多文理科学院则予以颁发加拿大相应的学历证书。其中飞机结构修理专业为加拿大一年制大专学历证书(ontario College Certificate),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和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为加拿大两年制大专学历证书(ontario College Diploma) 。未获得留学签证者或不选择到加拿大学习者,第三年可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考试合格者将颁发我校大专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